兒童性侵案再發,如何保護幼兒安全?

1月27日,云南德宏州盈江縣警方公開通報稱,2021年1月26日21時許,盈江縣平原鎮隴中村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作案后犯罪嫌疑人排某臘逃離現場。
1月27日凌晨2時30分許,犯罪嫌疑人排某臘被盈江警方抓獲。經審訊,其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權威渠道證實,上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涉嫌性侵鄰家3歲女童,最終致女童機械性窒息死亡。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近來,兒童被性侵的事件似乎經常發生,這其實完全是來自于媒體議程設置而導致的錯誤印象,因為即使以媒體曝光為標準,兒童性侵的案例這些年來一直都非常頻繁。
家長們應該怎樣幫助孩子防范性侵害?需要了解這些:
一、對兒童性侵犯的4個誤解
對兒童性侵犯的誤解,有可能會阻礙我們用理智的方式保護孩子,甚至將孩子推入深淵。
誤解1:性侵犯等同于身體性侵犯?
事實是:性侵犯是一種與性相關的對暴力行為,因此即使是沒有涉及身體觸碰的性侵犯,也會對受害者帶來身心傷害。
我們在理解性侵犯時,常常會認為只有身體接觸了,才叫性侵。
但在世界衛生組織(WTO)以及國內外眾多的研究與機構都一致認為,兒童性侵犯,并不一定完全都是身體上的侵犯。
龍迪在《綜合防治兒童性侵犯專業指南》(后簡稱《指南》)一書中歸納到,性侵犯也包括「非身體的侵犯」:
例如向兒童傳播淫穢物品、在兒童面前裸露自己的生殖器官、誘導兒童自慰、偷窺兒童洗澡、拍攝兒童具有性暗示的照片等等。
隨著社交軟件的使用者日益年輕化,我們不難想象,即便沒有在現實中見面,互聯網也有可能成為性侵犯的重要場所。
例如在震驚全球的「韓國N號房」事件中,犯罪者正是通過網絡對少女進行恐嚇與威逼利誘,迫使她們發布各種具有性暗示的照片與視頻。
其實,也正因為我們“性侵犯=身體性侵犯”的誤解,當孩子身體沒有出現明顯異常時,成年人往往有可能忽視性侵犯對孩子的傷害,甚至誤以為孩子撒謊,從而未能及時給孩子足夠的支持和保護。
誤解2:杜絕了性沖動,就杜絕了性侵犯?
事實是:實施性侵犯的根本原因并不僅僅是性沖動,而是還包含侵犯者對侵犯行為的錯誤認知及其不健全的心理能力。
在網絡討論中,對于兒童性侵犯,我們不難聽到“化學閹割”的建議。
強調“閹割”,興許是因為我們認為“如果沒有性沖動,就不會有性侵犯”。然而,這很有可能會讓我們忽視性侵犯背后更復雜的原因,無法做出有效的預防。有研究者在2012年對345名符合美國精神疾病診斷標準“戀童癖”的兒童性侵犯者進行了研究,發現對于他們來說,侵犯兒童的主要因素包括:
a. 性偏好上:會對兒童產生性沖動
b. 認知上:對性侵的容忍
c. 心理困難:缺乏自我調節能力,存在社交與情感的缺陷
如果沒有解決除了性沖動之外的問題,我們閹割掉的僅僅是器官,卻永遠無法消滅性侵的本質——暴力。
誤解3:性侵犯只發生在女孩身上。
事實是:每個人都有可能被侵犯。
兒童的任何個人特征,不論是性別、性格還是身體特征,都不應當成為被傷害的理由。
身為女性的性別、內向的性格、早熟的身體,常被誤認為是女童被性侵的原因。
但如果有人認為“被傷害都是有原因的”,這無異于默許了“在某種時候,侵犯一個人是合理的”,不但給了侵犯者侵犯的理由,還讓受侵犯者陷入自責與自我厭棄。
另外,在這個性別刻板印象依舊嚴重的時代下,難免會忽略受到性侵犯的男童們。
但世界衛生組織在《2014年全球預防暴力狀況報告》中指出,全球范圍內每13名男性中就有1名在18歲之前受到過性侵犯。
對這部分男孩來說,他們會感受到更大的矛盾與羞辱感。因為在傳統的性別規則中,男性更應該是主動的、有力量的。這種觀念與受侵犯的事實會為男孩帶來巨大的心理沖突。這不但不利于男孩們揭露事件、尋求支援;在外界眼中,他們的感受更容易被忽略,甚至有可能通過戲謔、嘲笑、性別羞辱的方式被對待。而這將會讓男性受害者陷入更深的混亂感。
誤解4:性侵犯者都是男人、陌生人、處于社會底層的人
事實是:侵犯者有可能是任何人,包括人們認為值得信任的熟人。
有許多的兒童性侵犯者,甚至是人們印象中最不可能傷害孩子的人。
國內外相關研究顯示,大多數性侵犯者是兒童認識、熟悉或信任的人,甚至就是兒童的家人。
另外,龍迪在《指南》中提醒我們:女性強制兒童卷入的任何性活動,也是性侵犯。
因為將女性默認為照顧者的性別刻板印象,使得由女性施加的性侵犯顯得更合法、合理,人們也降低了對女性的警惕性。
由此可見,性侵犯者有可能是任何人,如果我們總認為性侵犯者有固定的模樣,不但會為我們防范兒童性侵犯帶來困難;更讓人揪心的是,當孩子在表達自己受到熟人的傷害時,孩子們可能會遇到家長的懷疑,反而陷入無助和絕望。
二、性侵者的4種操縱手段
在撥開了兒童性侵犯的迷霧后,我們試著來看看,兒童性侵犯者會用哪4種手段來操縱兒童,以此來達到他們的性侵目的。
1)獲取信任:突破心理邊界
為了接近兒童,侵犯者的第一步是獲得兒童和家長的信任。
他們有可能會利用自己和兒童、家長的關系,以善良、老實、熱心的姿態給兒童提供特殊的照顧,讓兒童感覺自己被照顧、受關照。
并且有可能會以自己的善良面混淆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對ta的感知,讓家長不輕易懷疑自己。
2)觸摸:破壞身體界限
在獲取兒童和成年人的信任后,侵犯者有可能會經常當著家長的面,以某種符合情理的理由破壞孩子的身體界限。
這是為了讓孩子誤以為“爸爸媽媽都覺得這樣沒問題呀”,進而混淆孩子的認知,認為自己的身體是可以被侵犯者隨意觸碰的。
這種身體界限的突破,在家庭生活中,常呈現為熟人朋友對孩子的親昵動作,可能是摸摸頭、捏捏臉。
但當孩子表現出不適時,如果家長未能及時幫助孩子解圍,很有可能就成為了孩子身體界限被突破的第一步。
3)孤立隔離
侵犯者常常會制造各種機會,把兒童和其他人隔離開來,留下自己與兒童單獨相處。例如單獨邀請兒童玩游戲、補課、聊天、利用玩具美食等誘惑孩子離開受保護的安全區域。
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李國華正是利用自己作為老師的職務之便,對思琪進行了空間上的人際隔離。
除了空間上的隔離,還有可能,侵犯者會讓受侵犯者和其他人產生一定的心理距離,因而難以向外求助。例如對受侵犯者偏心、挑起受侵犯者與別人之間的矛盾等等。
4)利用兒童天性
侵犯者擅長利用人性:一方面借兒童的情緒實施侵犯;另一方面也借此讓兒童放棄求助。
好奇,是兒童的天性。孩子天生就會對“性”感到好奇。對缺乏正面且科學的性教育的孩子來說,“性”更是富有神秘色彩。
性侵犯者可能會利用孩子的好奇心進行性侵犯,進而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我不過是在陪你玩”。
例如他們會和孩子們講與性相關的低俗笑話,引誘他們一起玩性游戲,觀看色情制品,甚至做出更多侵犯行為。
除此之外,他們不但會誘使孩子對他們產生情感上的依賴,借此讓孩子持續地與自己接觸,還會利用孩子的內疚、自責、羞恥、恐懼,告訴孩子不應當將自己的行為暴露給外界。
甚至一旦孩子產生了自責感,就會以“這不過是在懲罰壞小孩”為理由對兒童實施侵犯。
還很有可能威脅兒童,讓兒童相信:如果暴露了事件,身邊的人會受傷;或者暴露事件不但會讓周圍人看不起自己,甚至不會有人相信。
三、如何防范性侵?做到這5件事
除了努力消除對性侵犯的誤解,細心識別性侵者的操控手段,我們要做的還有很多。
1) 在日常中建立良好的溝通氛圍:信任、支持孩子
父權制的社會氛圍有可能促使成年人使用強勢、自上而下的權威形象與孩子進行對話,在這種溝通環境中:
a. 孩子容易感到無助,進而讓動機不良者趁虛而入。
b. 孩子很難感覺到自己被接納,不但日常中鮮少與成年人進行溝通,當事件發生時,更可能會降低其披露事實的意愿。
因此建立良好的溝通氛圍,讓孩子感覺到和照顧者溝通的流暢性、被接納感,是我們貼近兒童生活的第一步,也是保護孩子安全的心理基礎,更是不幸發生時,孩子安全感、自愈力的來源之一。
2) 幫助孩子建立身體意識和身體邊界感
告知孩子“別人不準摸”的部位不僅僅局限在隱私部位,身體的任意部位在被觸碰到后如果感覺到不舒服,都有權拒絕對方,并且事后告知家長。
一些反面例子是:身邊的熟人喜歡摸孩子的頭,孩子不喜歡,但是家長卻會說“阿姨/叔叔摸你的頭是因為喜歡你”。
這種邏輯在向孩子傳遞“被人喜歡很重要”、“只要別人喜歡自己,就有可能會為自己帶來不舒服”的觀念,并不利于幫助孩子建立自己的身體界限。
另外,我們總說,“君子不立于危墻之下”,總是在意自己的孩子“是否吃虧”,卻很有可能忽略“危墻”是如何形成的。
因此,也需要幫助孩子們意識到尊重他人身體邊界、他人感受的重要性。
幫助孩子識別他人表達不舒服的信號,并且能夠停下來,反思自己的行為是否越界。
3) 敏感覺察孩子的變化
與呼吁“君子不立于危墻之下”不同,我們更提倡成年人主動承擔起保護責任:
對孩子身邊的人保持較高的覺察度,與此同時,也對孩子的變化和情緒保持敏銳。
a. 注意孩子是否說出了ta過去從未表達過的與“性”相關的詞匯,詢問其緣由。
b. 當孩子突然表現出對某個人/某個地方的過度回避時,應當及時跟進孩子的生活狀況,有技巧地詢問孩子對對方的感受,是否發生了不愉快的事件。
c. 覺察孩子身上是否出現了異樣。例如走路、坐下、躺下的姿勢發生改變或有困難,身上有傷口,衣服出現血跡等。
4) 讓每個人都接受更好的性教育
足夠好的性教育能夠為孩子提供科學的性知識,幫助孩子對“性”祛魅,讓孩子建立基本的判斷能力判斷自己的處境并及時求助。
除此之外,當每個人都能對“性”與“欲望”獲得更健康的認知以及處理方式時,性侵的發生率才能夠被有效降低。
5) 反思自我,改善社會氛圍
在心理學中,我們常常會說,一個人的認知和態度,往往會影響ta的決策和行為。
如果我們對兒童性侵害未能有一個較為全面的、科學的認識,很有可能,在保護孩子的日常生活中,就會出現紕漏與疏忽。
美國人類學家Winker在遭受性侵后寫了一本自述,名字叫《強暴是社會性謀殺》。
當我們社會中的大多數人無法在這個事情上達成共識,或者都對性侵犯的共識產生偏差時,也就難以聚集力量為生存在這個社會里的孩子創造一個足夠安全的環境。
所以,減少兒童性侵犯,不但需要政策上的加持,也有賴于我們每一個人的觀念的轉變。
a. 拒絕受害者有罪論
b. 拒絕父權文化
父權文化中,弱肉強食是真理,一切的權威都必然被掌握在更年長、更有資源、看起來更強大的人手上。
當人們篤定地擁護這一套父權邏輯時,就更容易維護位高權重者的利益,模糊事件的焦點與真相。
c. 堅定內心的聲音,珍惜發聲的機會
素材來源:武志紅